上海胸科医院黄牛票贩子号贩子跑腿代挂号电话“双面”中邮消金,增长背后隐忧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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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众消金机构净利大幅缩水的背景下,中邮消费金融的逆势增长颇受关注。然而,快速扩张的背后,也存隐忧。
近日,有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通过中邮消费金融合作的助贷平台处申请,贷后才发现存在相关担保费。两家担保公司收费后,将消费者实际年化利率由4.7%推高至19.79%,而这一切在贷款签约时,并未明确提醒,而是被悄然折叠进冗长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消费者反馈还是记者实测发现,《个人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均显示一项“合同签订地”,为海南省五指山市,为何合同签署地与实际所在地不符?而这,也被业内资深律师指出或利用地域司法差异抬高贷后维权门槛。
此外,中邮消费金融第三方业务占比超54%的集中度风险,更与监管“提升自营能力”的导向形成张力。
曾经,持牌机构依赖助贷“躺赚”,但背后也暴露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缺位,如今,各大机构纷纷加大自营业务建设,机构在业务扩张与合规底线的博弈背后,又该如何让消费者诚心买单?
助贷隐患:担保费推高贷款成本,被指贷前未被提醒
“为什么我的还款逾期还不到三天,就被担保公司代偿?这每月多出来的担保费又是怎么回事?”近日,消费者李明(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谈及了他在中邮消费金融贷款时经历的问题。
李明这一笔贷款是通过中邮消费金融合作的助贷平台处申请,他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曾于2024年4月借款68500元,年利率4.7%,分3期还款,放款方为中邮消费金融。
按照合同,李明的还款日为每月25日,问题则出现在第三个月。他称,在前两月已按时还款的情况下,第三个月28日凌晨,在未事先收到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竟发现最后一期还款已由担保公司代偿。
一次还款,牵出了担保费“暗箱”。李明称,“我在还款时才发现,每月除了正常利息,竟然还需多交一笔五百多元的所谓担保费,而这个费用在我借款时,完全不知情。”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根据李明提供的资料查询发现,在其借款合同中写明:“借款人正常还款时,本借款合同项下综合年化利率由贷款年利率及客户向担保机构支付的担保综合服务费率组成,整体综合年化利率不超24%”。
另在《个人贷款委托担保合同》中,一条款显示,福建智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益通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合向李明收取了每期578.5元的担保费。据此计算,李明该笔借款的实际年化利率应为19.79%。
借款综合成本不超24%,本未越过监管规定红线,不过消费者不买单的是,为何不在贷款向其明确提醒?针对该问题已在合同中有所说明一事,李明进一步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消费者在认知上处于弱势一方,签署借款协议时,通常并不会细读每一条款,过程较为笼统。他再三强调,对于这笔多出来的担保费他事先并不知情,且由担保费带来的实际利率的增加,也没有在借款时明示。
对于合作机构在贷前是否明确提醒担保相关费用等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中邮消费金融求证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后者回应。
消费者的质疑,也牵出了当前互联网助贷业务隐忧。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就在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助贷新规”),其中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并强调,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相关关键信息,其中就涉及到真实的贷款主体、年化贷款利率、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贷款违约后可能产生的各项息费等。
“从近期颁布的助贷新规来看,中邮消费金融在助贷合作类业务中需要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同时,助贷新规多处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后续其需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整改。”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评价。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进一步指出,融资担保是增信措施,但本质上是一种服务,机构在推荐该服务的时候,消费者享有相应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实测自营:贷款授权、信披较规范,合同签署地存争议
就消费者提及的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对中邮消费金融贷款产品进行了实测。
整体来看,不同于消费者诟病的中邮消费金融合作渠道贷款遇到的信息披露争议,北京商报记者亲测中,发现中邮消费金融自营App内产品,无论在信息披露还是信息授权等层面,均较为规范。
不过,在其放款环节和贷款合同签署地上,却出现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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